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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 作者 浩朗科技园
  • 浏览量 242
  • 发布日期 2019-01-18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附加部分减征政策 的解读(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相关负责人)


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地方税种和附加政策,就大家比较关注的两个问题再次进行解读和说明。
(一)新老优惠政策叠加享受。
有纳税人咨询,新老优惠如何叠加享受。按照财税〔2019〕13 号文件第四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次减征优惠。目前,各税种已有一些优惠政策,有的是全额减免,有的是按比例或定额减免。在享受优惠的顺序上,本次减征优惠是在享受其他优惠的基础上再享受。原来适用比例减免或定额减免的,本次减征额计算的基数是应纳税额减除原有减免税额后的数额。下面举例说明:
例1:个人和企事业单位出租住房的房产税原优惠政策是减按4%税率征收,如某省确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减征比例为50%,政策叠加享受后,可在减按4%税率征收的基础上再减征一半,实际按2%的税率征收。
例2: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原可享受每户每年8000 元限额减免,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某纳税人2019 年1 月应纳增值税7500 元、城市维护建设税525 元、教育费附加225元,地方教育附加150元,如果原优惠和本次普惠性优惠叠加享受,且纳税人所在省按50%比例减征,则先享受定额减免优惠,可按限额扣减增值税7500 元,城市维护建设税500元,限额8000 元使用完之后,纳税人还需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共400元,这个400 元可以再减半,纳税人需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为200元。
(二)简化纳税申报。
此次实施的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减征优惠政策涉及6 个税和2个费,涉及税费种类很多,是普惠性的。由于涉及税费种类多,有的纳税人担心办理流程复杂,不能完全享受各项优惠。
为了便利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本次减征优惠实行自行申报享受方式,不需额外提交资料。纳税人只要在申报表中勾选是否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有关选项,系统自动计算减征金额,纳税人确认即可。
税务部门将优化完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通过系统后台,将增值税纳税人的身份认定信息与相关地方税费申报信息进行关联,自动判别企业是否为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并进行申报提示。对于数据关联显示纳税人登记类型不是“一般纳税人”的,系统默认纳税人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减征优惠。对于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的,系统作出提示,纳税人可修改有关选项,按不减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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